我还能不能拿回应该属于自己的东西?
更新时间:2006-04-12 11:52:05
问题描述:
律师先生你好: 我武汉一所高校的在读学生,经本系同学介绍,把自己电脑以2900元的价格卖给他的一个老乡。但是他老乡当时支付了我600元,我同学担保的,说在05的元旦全部给齐,他老乡失言了,现在跑了不知去向。我同学回家也没找到他,但是知道他家在那里,不过我老是感觉我同学不把这件事情放在心上,我叫他给我找,每次都推~~当时处于法律意识的淡薄,没有写任何收据和凭证,但是我有蛮多同学可以证明。 我能不能以诈骗罪向警方报警?这种情况警方能不能立案? 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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