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想问的是事件已经发生一年了,我们至今仍未拿到工伤赔款。工伤局已经把最终判决给到我们,却因叶天鹏讲没钱赔偿。请问我们在接到判决书后多久可以找强制制行队制行?如果强制制行队不受理怎么办?是不是可以用案件
更新时间:2006-04-13 11:43:15
问题描述:
我父亲杨光权于2004年2月与沙发店(具体名字我不是很记得,因为我现在在广东)叶天鹏签定合同做沙发工作。2005年4月11日(具休事情发生的时间我也不是很清楚,如果你需要我可以提供详细的事发时间!)下午5点钟,因为木材潮湿而打滑至使手指被机器碾断。工伤认定残疾等级为9级,工伤局判决3万多工伤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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