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想咨询一下我、公司、我的同事等各应该如何分担多少比例才是合适的呢?我现在请律师你帮忙指点一下
更新时间:2006-04-05 12:13:54
问题描述:
律师你好: 我是一名连锁便利公司的信息部员工, 我在下班休息的时间帮公司办事,是没有加班费的, 与我一起工作的两个同事偷懒,让我带着公司的三部盘点机坐公共汽车到市区办事, 原来是用公司车来接送我去办事的,现在改为要我们用最廉价的公交车, 否则不准我们报销,因休息时间较仓促,有点精神恍惚,在公共汽车上我被小偷割包偷走了公司的盘点机,每部约3400元左右,总共值10200元, (公司的盘点机已经用了三年多了,我觉得应该减除一些折旧费用出来再作计算及公司应该负责50%才对) 现在公司要求我一人进行负责赔偿, 我觉得很不合理,现想咨询一下我、公司、我的同事等各应该如何分担多少比例才是合适的呢? 我现在请陈律师你帮忙指点一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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