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作为人力资源部人事经理我该怎么做,才能使单位合理辞退这些员工,经济赔偿最小。2,在公司开办初期,也雇佣了前期人员,但未注册,请问,如果赔偿算工作年限从何时算起,注册前?后?
更新时间:2006-03-24 16:50:52
问题描述:
我在上海某房地产公司的人力资源部工作,自公司成立以来,都没有项目,公司没有收入,由于总经理以种种原因为借口没有向法人代表(在外地)申请给大家签定劳动合同,现在劳动合同也没签,但事实劳动关系存在,即有招工记录,后来总经理要辞职,单位也想裁掉一批怀疑有经济问题的员工,但没有有力证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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