另外,现在以当时的价格不可能买到同样地段同样地点的住房,请问,对方是否应该给予我目前购房中间的差价呢?
更新时间:2007-07-11 10:22:07
问题描述:
尊敬的律师: 您好!感谢您在百忙之中给予我建议,非常感谢您的帮助! 我是云南省昆明市的一名业主。我于2004年7月购买的由云南泉丰房地产公司开发的尚都国际的一套住房。由于当时,看过对方的宣传册、样板间,我很满意,还不到半个小时,我就与开发商签订了2003版《商品房购销合同》。当时合同附件一的户型图纸与宣传册上的一致,所以我签字认可了。而后,对方在未经我本人亲自到场签字认可的情况下,私自将合同附件一户型图纸更改,两间卧室的外挑窗改为了平窗,并且,没有付上任何开间尺寸。当时由于本人出差外地,领合同时,本着信任公司的态度,没有仔细阅读就匆匆出差了。而今,按照合同约定的交房时间,公司通知我3月1日前往接房,可是我发现小区门禁系统没有做好,外墙还没有完全修缮完毕,绿化就更不用说了,公共部分都还在装修之中。进入自己购买的房间后,让我很失望!可视对讲就根本没有,卫生间防水层仅仅用沥青刷过就交房,更重要的是我的两间卧室窗,不仅没有恢复样板间的外挑窗,同时本就占一面墙3/4宽的窗子,改为了很小的转角窗,严重影响我的采阳。我方要求对方按照合同第十三条第三款约定的:“违约方承担本合同约定房款总额15%的违约金”(约合人民币3万元)进行赔偿,为了避免麻烦,我方提出1.5万元的赔偿金,用以装修来弥补不足。但是对方强烈要求我方退房,对方赔偿2万元。我算过,买房这两年的时间,银行利息接近2万余元。并且从期房等待到现房,房价肯定上涨,中间存有差价,
承诺:保障您的权益,解决您的疑惑,我们的律师为您提供专业服务,5分钟内响应
立即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