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对现场产生怀疑,在我昏迷期间,交警未到之前,小车司机已动现场。请问,可不可以通过车的撞车痕迹,重新进行现场鉴定?应该找什么机构进行重新现场鉴定?都有些什么程序?
更新时间:2006-03-07 13:46:14
问题描述:
2006年元月20日中午,我骑摩托车从益将到汝城,经过腊岭路段时,迎面一辆小车快速驶来,将我撞倒,造成头部多处出血,颅底骨折,当时昏迷二十几分钟,经路过好心人救醒后,小车司机才报警(以后听别人说)。我清楚记得我略上坡,一直是靠右行驶,速度约25公里/小时,在我左转弯时,对面小车一直冲过来。但交警队的现场鉴定却是,对方小车已急刹几米停车,我违章占道冲过去撞上小车,摩托车前轮向外,倒在小车前7-8米道路最右边(我的行驶方向)。我在交警队看到是,摩托车前面已全部断毁,小车保险杠左侧有撞车痕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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