请问律师,这算工伤吗?现在校领导一直推拖,想把这件事情当成交通事故处理。要求我们和肇事者进行协调和解决。王律师,我应该怎么办呢?学校在这件事情中,是否该有责任呢?如果有,该负怎么样的责任呢?
更新时间:2006-03-04 09:41:21
问题描述:
2004年4月底我所在的学校毕业考完后,于5月中旬在小学代课。6月26日早晨7点10分,在校领导的安排下,乘坐同事的摩托车前往该镇另一所学校监考。途中发生交通事故。造成我珠网膜下腔出血,右侧肋骨骨折,腰椎骨折,右腿腓骨开放性骨折,腓骨神经损伤。前后两次住院,两次手术。虽现有好转,但凡阴雨天,伤处仍酸痛不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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