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有没有证据说:“肇事司机喝酒”。2,肇事司机是否属于逃逸。3,责任认定书判定肇事者违反《安全法》第22条第1款“机动车驾驶人应当遵守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的规定,按照操作规范安全驾驶、文明驾驶”之
更新时间:2006-03-01 22:25:15
问题描述:
2006年1月9日,我爱人骑电动自行车在非机动车道行驶回家,在友谊北路的非机动车道上,一段路因堆放垃圾等物致使无法通行,我爱人因此借道到机动车道靠右1米以内行驶。此时,被一辆飞驰的轿车从后面撞倒,出事后,肇事司机并没有马上停车,而是加大油门冲上隔离带继2006年1月9日,我爱人骑电动自行车在非机动车道行驶回家,在友谊北路的非机动车道上,有续行驶,被隔离带上的路基等物将轿车左面刮擦严重,前、后轮胎均爆,在大约距出事地50米远的地方停了下来,被我爱人从后面一位骑自行车的目击人大声喊叫停车并记住了车号(目击人讲:如果不爆胎,他必跑无疑)。这时,我和儿子赶到了出事地点并报警(肇事司机在打电话但并不是报警)。在我和肇事司机一步之远的距离就能闻到他喝了很多酒,我生气的说:“你喝了酒,还开这么快的车,为什么不早报警”,他说:“兄弟,都是我的错,是我喝了太多的酒,开快车撞了你,一切问题都有我解决。”由于我爱人伤势严重,为了尽快医治,我将儿子和目击人留在现场,和肇事者打车带我爱人去市第二医院,途中,我儿子打电话:“事故处的到了,叫肇事司机回现场”,到了医院,肇事司机说回事故现场并留下赶来的三个人,这三个人只管挂了号,推说没钱,在一边呕吐,后来也逃之遥遥了。过了半个小时左右,事故处的来人找肇事司机采血样,说他并没有回现场(不知什么原因是谁在玩猫腻)。后来,我们的亲戚赶来,交了押金,办了手续,医院才给予治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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