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想知道因我的户口未在所住地,我是否有权取得房屋的部分使用权或承租权,如果无法一次性给予另一方经济补偿,能否在协议书中注明期限,其条约是否有法律效应。
更新时间:2006-02-08 18:30:22
问题描述:
本人自1997年结婚至今已快九年,期间男方对家中事务从不插手,长时间以来,生活压力越来越重,夫妻间已无话可说。现均同意离婚,只是多年来并无存款,只有现居住住房一套。该住房为2001年男方祖母去世后由他转承租来的,只是我的户口一直在娘家未迁过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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