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您好!新春之际,注您新年快乐,全家*安幸福,万事如意,恭喜发财.我的注册名为Rachid,我现在遇到的问题比较复杂.第一点,是我用我自己的积蓄以及我本人家人支持的钱,在办理按揭时候用我们办理
更新时间:2006-02-01 17:52:27
问题描述:
律师,您好!新春之际,注您新年快乐,全家*安幸福,万事如意,恭喜发财.我的注册名为Rachid, 我现在遇到的问题比较复杂.第一点,是我用我自己的积蓄以及我本人家人支持的钱,在办理按揭时候用我们办理
结婚登记时我们双方的名字共同做为房产证的受益人共同办理手续的.现在如果我二人
离婚时,做为我们按揭的房子既是共同的财产同时也是共同的债务.请问,做为我付的首期以及维修费用大概计45000元(但是按照双方共同的名字登记的). 因为考虑到我们没有去做婚前财产证明.是按照AA制度来分配呢还是按照我可以提供的相关证明来单独分配给我呢?如果我们分手.另一面.那共同的贷款计85000该如何由双方承担?同时请问在贷款还没有付清之前,房屋是不是可以转手给其他人?另外.我们领取了
结婚证后.她用自己的积蓄用她自己的名字购买的房产,是不是全权由她本人享有?如何维护我本人的最大权益,请不吝赐教!盼! 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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