谢谢你及时解答我的问题,我还想问,超市给她看了一个他们的规定,上面写有100倍的处罚,要收据时要他们写明原因吗?应怎么写才合适.能不能主张我朋友的合法权益?
更新时间:2006-01-21 20:08:20
问题描述:
你好,我有个问题想问你.我朋友在超市拿了价值17.60元的巧克力,被超市发现了,要给予她100倍的处罚,从晚上7:40直到10:40,超市就让她写材料,对她进行提问,检查她的口袋,她拿不出那么多钱,超市就要送她去派出所或者扣留她借的别人的手机,第二天拿钱去换.直到10:40她想办法给超市交了500元,超市才把东西还给她,让她走,也没有给她任何单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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