介绍了这些情况,我想咨询几个问题:1、她想卖房,这要所有继承人签字,方可生效是不是?我不同意卖房、我不签字是不是房就卖不了?2、东四的房子没有产权能算是遗产吗?她没到我们家时我们已经在
更新时间:2006-01-19 10:08:28
问题描述:
律师您好: 我要咨询有关遗产继承的事情,请您多帮助! 我是一名北京知青,94年根据国家相关政策我的儿子户口由石家庄迁回北京,落在我爸的户口上,那时我的亲生母亲已去世,父亲与继母共同生活。 我父亲是一名国家干部,亲生母亲因照顾我奶奶和我们8个孩子放弃了工作,一直在家做些街道零活(当时住的房子是我爸单位分的,在东四十二条的一个四合院里,每月交房租),我母亲勤俭持家在当时我父亲只有80多元工资的情况下,80年在她去世时为我们留下600多元的积蓄。这时我大哥在外地已成家,我大姐在北京也已经结婚自己有房。81年我父亲经同事介绍与在山东济南一工厂的工人即我的继母结婚,当时我父亲56岁,继母45岁,她前夫死亡,带着3个儿子(均未结婚)他俩结婚后,继母就在她原单位办了病退,来到北京先后在农业出版社和华农商场做临时工10年左右。 继母和我父亲结婚时提出让我父亲帮她把她的三个儿子都成了家,我父亲答应了,85年她的三个儿子都结完婚了,这时她和我父亲提出经济分开,我父亲同意了,我父亲认为她年龄比自己小很多,将来自己死后,这些钱可以给她养老用。这样直到我父亲2005年11月13日去世时,她自己一分钱都没在我们家花过,包括她的生活费、零花钱。 他们结婚时,除了我最小的妹妹(当时18岁)尚未工作外,其余孩子都有了工作,他们再没管过,包括结婚。 83年父亲单位因我父亲住房面积未达标,故又在朝阳区团结湖分了一套二居单元房,他们俩自己搬了出去,我那个最小的妹妹自己独住,(其他人均有自己的房子)因一个女孩独住我们不放心,所以叫我的另一个已婚的妹妹全家搬来与她同住,88年她在她住的房间里结婚。2000年以后,实行房改,我父亲买了团结湖的房子,东四的房子是被保护的四合院不出售,而且都是由我妹妹他们自己交房钱。 2005年11月10日我父亲因病住院,13日13点突然死亡,临终前对身后事未做交代。 2005年“十一”的时候我和我大哥一家(祖孙三代)来北京团聚,当晚上只有我、我妻子、我大哥时父亲说:现在我年岁已大,身体明显不如以前,所以有些事要交代一下,你们这个继母不贤惠,她的眼里只有钱,跟我生活了20多年,没有给咱们家和咱们家的孩子花过一分钱,而我们家的孩子总给她钱,我想她的钱让她自己存起来,将来给她做养老钱也行,没想到她说把她的钱都给她儿子还帐了,她手里就剩1万多块钱了,我很生气,光我们家孩子给她的钱也超过1万多了,所以我跟你们说清楚,以后不要再给她钱了,她是个无底洞,永远也填不满。我已经把她的养老钱攒够了,她现在每月有退休费400多块钱,我存的钱每月给她补300元,够她20年的,她还能活20年吗?将来她有病了,让她用她自己20多年的退休费、补差费去看,而且她也有医保,她还有三个儿子,她在北京20多年,她儿子没为她做什么,到老了也该尽孝心了。我没有给咱们家的孩子留下什么遗产,也不能给咱们家的孩子留下负担。”当时我们都没在意,觉得父亲身体挺好,这都是以后的事,将来再说,我们说这些您都别管了,您就好好养身体吧,大不了我们什么都不要,连房子都给她,您放心我们不跟她争。我父亲听后急了,说:“这套房子允许她住到死,允许出租,不允许卖,等她死后留给咱们家孩子,她的孩子没对我和她妈尽一点义务,她的钱也没有为我们花过一分,由他们继承我的房产,我心里及不平衡。”当时我爸很激动,为此我们说您可以写一份遗嘱,公证一下。他说行。过了节我们就各回各家了。 没想到我父亲走得这么快。2005年11月13日中午我父亲去世时,我们家的8个孩子及配偶(除大嫂外)都在,把我父亲送到停尸房后,已是下午3点多钟了,当时还来了一些亲戚,都没有吃饭,回到家放下东西我们就到外面的饭店去吃饭,出门时我继母说她不好受,不去了,我们说行,我们吃完给你带点回来。 当我们从饭店回家后,她已经用从医院拿回的钥匙打开了我父亲的抽屉。自从他们经济分开,我父亲把所有的有价证件(存折、房产证)及我们家祖上留下的金首饰和一些美金、少量的人民币都锁在他自己的抽屉里,而她的财产也自己保管,她从来都无法打开我父亲的那个抽屉,我父亲住院时那串钥匙一直放在病床旁的床头柜里,当我们收拾东西时,钥匙不见了,我问继母是不是收起来了,她说她不知道,没见到,从她的表情里我已经知道是她拿了,因我们从来也没想要跟她争什么,所以只要没丢就行了。 她背着我们打开了那个抽屉,大概拿到了有生以来从没见到过的很多钱心里塌实了,当我们从饭店回来后,她精神很好,拿着一个24000多元的存折对我说(在住院前,父亲曾让我用这个存折取过钱,我知道这个存折):“从这个存折取些钱吧,办事要用。”(当父亲病危时,我妹夫是从单位赶来的,因事急就从单位借了一万元到医院给了我。)我觉得都是自家的事,先用着,回头再取,她说那行吧,就把存折收起来了。她又说:“你爸没有了,我生活有问题,你们得给我想办法。”我当时说咱们先办丧事,然后再商量你的问题,她说行。 在给父亲办丧事期间,我更加充分的领略了继母的表演天份,当我父亲单位的领导同事和邻居来吊唁时她伤心的快要瘫了,人家一走,她和她从山东来的儿子在里屋谈笑风声,丝毫看不出她对我父亲的死亡感到伤心反而倒是比较欣喜。(这连小孩子们都看得出来,孩子们说我姥姥怎么这么高兴啊。) 丧事办完了,费用共花去12000元,当我们跟她结帐时,她开始耍赖了,说什么“怕虎不在山上住” 等等,不但不给钱,还说我父亲抽屉里的3个存折丢了2个,美金、戒指等也都丢了,(在这之前,我们都不知道父亲抽屉里有什么。)她贼喊捉贼,当然这点她是站不住脚的,我们既然什么都不愿跟她争,让她自己去闹吧没人愿意理她,但欠账是要还的,最后她同意用抚恤金还帐,(因为她还准备让我们条件不错的六个孩子每人每月给她100元做为生活费,等她有病时我们再给她看病钱。)但到了我父亲单位领抚恤金时她又变了,在那耍无赖,最后人家不理她了,没领成。她又求着我们跟她去领。当她感到再找我们要钱无望时,现在又想卖房了,她说她有继承权要拿走她的那一份。 我父亲在世时,曾跟我、我妻子、我大哥说过,这两年他们经常打架,她逼着我父亲写遗嘱并对我父亲说,她山东有三条虎,不行就把你们全家都杀了。我听后只是觉得很可笑,但现在看来,当时给我父亲一个80多岁的老人心理上是多么大的压力,现在我亲眼目睹了她的卑劣,她的不择手段。 我们家的孩子都是有教养、有文化的,同时也继承了我父母为人忠厚老实的性格,她毕竟与我父亲结婚20多年,而且今年已经71岁了,我们不想跟她计较过去的一切,但我们越是忍让她越是来劲,她知道自己岁数大了,没有办法再弄到钱了,所以舍了老脸把她能想到的钱都拿到手,等她死后留给她儿子。我现在才明白了父亲说起这事时为何那么激动,为何说心里不平衡。她只为自己想,根本不为我们考虑,我今年55岁了,在石家庄的一个工厂里上班,今年厂里执行国家的并轨政策,我办了内退,现在每月只有218元生活费,我妻子办了一次性工龄买断,加上失业保险金共得到2万元补偿,到退休时才能拿到退休费500元左右,目前我儿子在北京读研,还需2年毕业,我们到了这个年龄工作没了,还要养上学的孩子,我们的负担多重,她要把房子卖了,连我们的后路都断了,我儿子的爷爷没了,家也没了,孩子节假日到哪里去?现在还能住学校,等毕业了住哪?现在在东四住的2个妹妹生活也很困难,她们的平均生活费不足600元,都还有上学的孩子,可我继母说她们住的东四的房子也算是我爸的遗产,也有她一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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