请问:如果我们进行公正,能公正吗?如果能公正,那么公正之后的文书具有法律效力吗?
更新时间:2006-01-19 16:33:46
问题描述:
您好,律师。2004年8月17日我和丈夫办理了结婚登记,2005年4月21日,我们有了一个可爱的女儿。因为工作关系,孩子出生25天我丈夫离开我和孩子来到天津。6月底他因为工作关系认识了一个女客户,然后发生了婚外恋。一直到2005年12月30日被我发现。最初我很伤心,考虑离婚。后来丈夫向我诚心认错,希望我再给他一次机会,为了孩子我答应了他。可我很害怕历史再重演。我提出把我们现在所有的财产(9万)以及我们婚姻内的财产进行公正,如果他再次背叛我们的婚姻,那么他愿意把所有的财产都给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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