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描述:
2005年5月份,我经人介绍与同一镇的男青年曹某认识并结婚.由于婚前对他的个人品质缺乏了解,故婚后他的自私与狭隘已全部显露出来.并且对我母亲也是不放在眼里,更何况是我的继父了.7月2日,他在我娘家与我发生口角继而大打出手,不但把我的脸打得鼻青脸肿,还将我母亲打得口腔出血,眼眶青紫,最后一拳重重得打在我母亲脸上,我母亲就这样跌倒下去再也没能站起来.(他打我时我母亲亲眼目睹,然后想把我拉开不让他再打下去,我母亲将我紧紧抱住而我不能动弹,我想任何人只要有人情味都会就此住手,他不但没有住手,而是连我母亲一起打,当时我继父站在一边并没有出来制止,而是在一旁眼睁睁地看着.)就这样流血事件发生了,此时曹某眼看事态的严重性,他就打电话让他舅舅和表哥过来.当时由于气昏了头脑,我们并没有及时报警.他舅舅和他表哥过来之后说小夫妻吵架是不可避免的,想把我母亲搀起来但我母亲就是腿痛得动弹不得.(当时不知道腿已骨折,是第二天去的医院,曹某也去的,)当时我阿姨及姨父问他是否他所为,他全都承认.但他就是不肯掏钱为我母亲治疗,而我们家亲戚硬是逼他拿出钱来,他说只能拿出4000元,而手术费也要8000多,我母亲是个懦弱及善良透顶的人,发生了这种事她还是不想让我和他分掉,况且他当时还跪在我和我母亲面前,说给他一次机会,不要许多次,只要一次,当时有个同病房的病人亲眼目睹他跪在我们面前.我母亲就又给他一次机会,他说他没钱得贷款,还向我阿姨借了4000元.就这样机会给他到头来他不但没有一丝悔悟,现在还不承认他打我和我母亲,就此我和他到法院起诉离婚,他在法庭上全是胡言乱语,说他是出于一片孝心为我母亲看病,他还说没有打我和我母亲,也没有给我们下跪,至于为我母亲看病的钱以及借我阿姨的4000元钱他还要算是共同债务与我平分,气焰十分嚣张,主要是当初没有及时报警,当时我们脸上拍有的照片也已不幸永久删除,现在想进行人身损害赔偿也是步履维艰,主要是他现在矢口否认,一概抵赖他当初所做的一切.虽然法医鉴定结果已是轻伤,我所请的律师说由于现在证据不足,派出所也不能对他进行质问,因为也请他到派出所去了很多次他就是闭口不提.好像都拿他没办法.律师说只有从他自已嘴里亲口说出或是变相地承认才有充分的证据,但这似乎又太渺茫了.如果没有充分的证据那胜诉的机会很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