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理说这个决定是公司对我的处罚,说是合法合理的,说如果我就这样做了,就不在我的劳动手册上写坏话.因为我对法律不太了解,所以我不清楚是否真的这样的结果,我不知道我应该怎么办?是接受这样的处罚,还是别的?
更新时间:2005-11-23 16:26:45
问题描述:
我在货运代理公司做销售,因为接到一票托单,客户确认价格为2980美金,公司做不下来,有个朋友叫我飞单,说可以给我80美金做利润,其中还包括了退给客户的20美金.开始我不愿意,后来公司实在做不下来,我又不想浪费这个单子,就飞单给朋友了.公司经理通过局域网偷偷看我的MSN聊天记录后知道了这件事,很生气,把我的聊天记录打印下来,说是证据,说可以告我,还说可以让我坐牢3年,结果当天就让我写下飞单的经过,还叫我写:我直接和间接的损害了公司利益,愿意接受公司的所有处罚.还让我签名,写日期,和按手印,我今年刚毕业,对这些都不懂,只能经理说什么照做.今天经理叫我去公司把我的处罚通知打印给我,上面说:公司决定对我免于进入司法诉讼程序,开除并扣除11月份所有工资,并赔偿因飞单对公司造成的直接经济损失80美金*8.2汇率,等于656人民币.补充一下:我是今年9月份和公司签了一年的劳动合同,公司11月份改了名字,结果前不久又让我签了份合同,上面写的是11月到1月是适用期,并且只签了一份,应该是一式3份的,但我只签了一份,备份的都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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