请问律师,在这样的情况下,我该怎么办?是否一定要通过我们金华的法律机关进行判决?如果现在男方强行把店铺转让给他人,那女方还能否追回这部分被转移出去的财产?万分感谢!
更新时间:2005-11-10 23:25:08
问题描述:
我们两人籍贯是浙江金华人,结婚10年,有一7岁小孩,从02年开始,我们两在深圳做服装生意,租了几个店面,生意一般,没有太多的钱,还有一部分债务,是从女方父母家借出的5万余元现金.今年9月份,男方在外有了外遇,双方感情破裂,女方提出离婚,条件是把其中的一个店面转让到女方名下.而男方不同意离婚,而且也不同意把店铺转让到女方名下,男方甚至还想把店铺转让给其他的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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