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按揭房如何分割2.我如何保护我和孩子的合法权益3.我如何维护自己的名誉权
更新时间:2005-11-04 10:13:29
问题描述:
我于98年4月结婚,2002年10月生了一女孩。在怀孕后,男方经常以加班和打牌为借口,凌晨才归家(他借口加班时,我曾经去办公楼找他,办公楼的保安说他根本就没去过),孩子出生后,更是连周末都不在家,我和孩子的生活费一分不出,反每月从家里拿走两三千元(他每月固定收入在3000元以上),问钱的去向,他就说请客和打牌用了。2003年8月,我提出离婚,但在我父母的干预下,没结果。我和孩子就搬至我父母家住至今,双方收入支出各管各。2003年9月,在我父母的压力下,按揭购买了一套集资房(至今无产权证和土地证),首付款向我父母借了5万元(有借据)。2004年2月,仍迫于我父母的压力,房屋开始装修。装修共用去11万元左右,他支付了2万元,其余为我支付。房屋装好,他立即搬进去了,因为我不能每天按时接送孩子上下学,仍和孩子住在我父母家。三年来,孩子的费用他一分也没承担过。现在我再次提出离婚,他就四处诬陷我与他人有不正当关系。他的离婚条件为孩子归我,他每月支付300元生活费;房子归他,但他没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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