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请问,我支付她这笔款项的话,该如何让她写收款证明?若收条上写购房款是否可作为赡养费?或只写生活费是否可作国赡养费?或只写收到6万元是否可作为赡养费?如果我母亲向我提出赡养诉讼,法院会不会立案?立案
更新时间:2005-10-30 19:42:06
问题描述:
我母亲现居天津,有月退休金2000元左右,有3个子女,有医保,有住房,原与我在北京居住,因家庭纠纷,搬去我姐家隹,但我母亲想在北京买房看病,让我支付她6万元购房款,这之前我已支付她医疗费2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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