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生生应通过什么渠道以和平的方式解决此问题,以维护其财产和人身安全问题.如果他们动用武力,王先生在维护自己利益过程中伤到对方,王先生应承担法律责任吗?
更新时间:2005-10-18 17:39:25
问题描述:
我的朋友王先生于2003年向他叔叔购买了仓山区某村的一幢1999年建的民房,当时有签了协议并且钱已全部付清.2005年由于某村被划为开发区,房价升值.其叔叔有反悔之意,强制要求王先生将他们共有的一幢旧房的一半便宜卖给他,其原因是当初他卖的新房卖亏了需要得到补偿.王先生的叔叔平时就没有尽到赡养老母亲的义务,老人都由王先生的父亲照顾,而且多次到王先生家中抄家,将其家中的东西搬走,还进行恐吓、威胁王先生.他们多次到当地派出所进行调解,做了笔录,但都没有得到解决.据王先生说,他叔叔这种野蛮的行为用和解的方式根本行不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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