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真的犯了这么严重的错吗?是不是比学校给我的处罚更为严重呢?真的每药可救了吗?学校的处罚符合国家的法律吗?
更新时间:2005-09-19 20:19:25
问题描述:
我因为一时糊涂答应了替朋友去补考,结果被监考老师发现.学校现在给我们的处分是保留学籍一年,还要记过,另外再交6800的学费.要不就勒令退学.我是真的想继续上学.事情发生后我很后悔啊,所以悔过书,保证书,申请书这次都写了,一直很安分的我这次犯了这么大的错也吓坏了.学校说我们这次幸运,因为学校的新学生手册还没发给我们,所一从轻处理.可是按照原来的学生手册上的处罚来看是没这么严重的啊!真是一失足成千古恨啊!现在学校正催着交钱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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