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于文化公司这种现状,上级领导认为文化公司是独立法人单位,应自行解决.而事实上,文化公司法人和董事长均是企业领导挂名.现在,文化公司领导对有意见和在调研会上发表对文化公司意见的职工实施打击报复,分别
更新时间:2005-08-26 16:14:06
问题描述:
我所在的单位是一个国企性质的文化公司.自2002年注册成立3年多来,因管理经营不善,至今一直处在经营亏损状态.从2003年起持续拖欠3-4个月发放职工工资(2003年拖欠3个月补发一个月,2004年拖欠4个月补发一个月,今年五一前夕,才补发一月份工资).今年5-6月在企业领导的调研和干预下,至今才补发了5月份工资.在工资都不能正常发放的情况下,三险自然也跟着拖欠,导致我们的数千元医疗费都不能及时报销.这3年多来,文化公司一直没有给职工办理和缴纳住房公积金,还拖欠职工数十万元的稿费\\编辑费,拖欠职工一年多的通讯费\\交通费\\午餐补助费等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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