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于这样的情况公司要做出处罚,让我去行政部待岗,然后每个月发500多的基本工资,在此期间内我如果不答应待岗而是提出辞职,在公司没有同意以前我离岗的话,我是否有什么责任?
更新时间:2005-08-24 22:10:10
问题描述:
我是2002年9月份进入公司的在公司从事技术支持工作,开始的合同签约两年到2004年9月份到期,但是在此期间内公司没有给我交保险,2004年9月底回到公司以后续签合同,当时我跟人事部经理说签约1年,由于当时有任务所以没有来的及签日期就出差了,可是在我回来以后公司给我签了2年,现在公司安排我出差我不去,现在想辞职,但是公司会对我申请仲裁,赔偿违约金,就在前两天公司办理医疗保险,建立基本账户的时候要个人缴纳753元钱,现在从个人工资中扣去,我也不知道我强行辞职会有什么样的后果,按说公司没有给我缴纳以前的保险我就可以离职,是公司违约在前,然后我才提出辞职的,不知道这样我就没有什么责任了,现在很困惑,希望能够得到您的帮助。万分感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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