具体时间,我并不清楚.我是代我妈妈向您咨询的,我认为对方做的很过分!现在,因为事情已经过了1年又8个月了,如果要重审案子,得上法庭了.然而,我妈妈的脚已经不能完全康复,这样一来,我们家就又失去了部分经
更新时间:2005-07-06 22:19:00
问题描述:
我方是骑摩托车,对方是小汽车.我方的行使速度一向很慢,是在确定十字路口没有车辆的情况才开过去的.不料从旁边开过来一辆小汽车,撞到了我方车辆的车尾.导致我方当事人的脚骨折,送进泉州2院. 事情已经发生一年又8个月了,现在,我方当事人的脚已经不能完全康复了.但是,对方不愿意赔偿我们所有的医药费,还要求5 5分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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