请问,我应该怎么样处理这个问题呢?怎么样能够既留住人才又不给公司增加额外的费用呢?谢谢指教!
更新时间:2005-06-10 22:00:14
问题描述:
我是新开办的会展公司,为了开展业务.我于2005年5月6日与丁**签定了关于建立网站的(合作协议书)附件:合作协议书甲方:深圳市中天汇景商务会展有限公司乙方:丁义明甲乙双方为了达到共同发展的目的,就乙方策划创立的项目“会展服务网”达成以下合作协议:一、 甲方以资金和人力、部分办公场地和办公设备参股,所占股份为70%;乙方用项目以及策划方案、市场营销方案和项目资源参股,所占股份为30%。甲乙双方均有对项目的监督管理权和经营权以及共同经营的责任。二、 甲方负责对“会展服务网”网站建设、人员工资、以及提供办公室和办公设备等费用的资金投资,乙方负责项目的策划、建立和协助经营、指导网站的推广。三、 乙方对网站的服务器密码有知情权,并有网站经营推广以及广告经营管理权;四、 甲乙双方在签订协议后,甲方先期投入3万元人民币到指定的独立账户中,作为网站起步发展阶段的资金保证费用,如需追加投资双方按股份比例投入资金。五、 甲方负责为客户提供广告发票以及发票税、企业所得税和其它各种税收的税款;六、 乙方联系的广告客户,每进一笔广告费、加盟费等费用在款到账户后,乙方从中提起15%的业务开拓费用,以保障乙方的业务的正常开展。七、 在项目经营一段时间有广告收入和网站走向市场成熟时,在保证甲方前期投资回笼的前提下,乙方与甲方在纯利润的总额中以3比7的比例分成,分成时间双方口头协商。八、 此项目应设立独立的财务账户,乙方对此项目所有资金出入有知情及监督管理权,甲乙双方不能报销与业务无关的单据,每报销100元以上的单据需经双方相关人员签名通过,甲乙双方不能随便以此项目的名义请客送礼,以增加成本;九、 本合作项目半年内任何一方不得转让,半年后有一方退出合作,另一方有股权优先购买权; 十一、此协议中的提成及利润分配方式也适用于甲、乙双方另一个项目的合作,即《会展服务手册》或叫《会展消费手册》(暂定此名,如需更改,甲、乙双方共同商讨更改);十二、同时乙方不可以利用本网站的名义经营其它业务,三个月内不得建立相类似的网站。如若经营需双方同意并重新签订协议,否则视为单方中止此协议。十三、此协议书一式两份,双方各持一份,从签订之日起生效,如有不尽事宜再签订补充协议。甲方:深圳市中天汇景商务会展有公司 乙方:丁义明 2005年 5 月按照此协议.我公司只是和他合作.不需要支付工资和报销费用.但是后来丁**说他离开了原来的公司,现在要进入我公司做全职,考虑到我的公司刚刚成立.确实需要这样的人员.我就同意他进入我公司.但是我提出合作的方式要有所变化.因为做员工和做合作者两者是有区别的.就这个问题我们讨论了几次.因为这样一来丁的很多费用要在公司开支.我还要支付比较高的工资.而他所做的工作其实大部分还是网站的业务.这无疑等于我双倍的支付了报酬,请问,我应该怎么样处理这个问题呢?谢谢指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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