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有70岁的家公及68岁的家婆,我的丈夫出事后,他们强烈要求所有的赔偿金四人平均分配,这样合理吗?我的儿子才只有六个月大,我本人在企业每月的收入只有八百余元,我的家公他们二老常住江西,彼处的物价比起我
更新时间:2005-06-02 19:12:10
问题描述:
律师:您好!今年3月,我的丈夫出差哈尔滨车祸身故,留下我及只有六个月大的儿子。因为我的丈夫只是乘客,不需要负任何责任,最终当事司机与我们家属协商,支付人民币20万元作为赔偿(该笔赔偿金没有写明家属应如何分配或应占的份额);丈夫的单位按照国家的规定为他买了社会保险,社会保险局会支付八千余元丧葬费及一次性工亡补助70560元;另外,由于我丈夫是做陶瓷销售的,常年出差在外,丈夫所在的单位还为他们所有销售人员集体购买了商业保险__人身意外险,该笔商业险由于是集体购买,所以是没有写明受益人的,我的丈夫出意外,估计可从保险公司获赔30万元人民币。
承诺:保障您的权益,解决您的疑惑,我们的律师为您提供专业服务,5分钟内响应
立即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