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请问A与B构成事实婚姻吗?2,如果B和第三者登记结婚,只要A不追究,A与B的关系是否算自动解除?如果B一直没有结婚,而只是和他人同居,A与B的关系应该怎么区分呢?3,在经济上男方A一直从事个体经营
更新时间:2005-05-01 14:12:25
问题描述:
A(男,吉林人)1997年在吉林开服装厂时认识其员工与B(女,1981年生,吉林人),A在不知道B的实际年龄下,两人互生好感并自愿发生了关系,当时受到男方家庭的反对,但因为B的坚持分手未成,并于1998年8月在吉林生下一个女孩,后一起到威海生活3年。2001年A到长沙发展,从2003年起感情出现裂缝,期间一直没有办理结婚登记。女方B于2004年2月独自离开长沙去了杭州,并与一男子同居至今。在这期间返回长沙3次看小孩,分别呆了3天(2004年5月),7天(2004年12月,为了挂失银行卡,住在宾馆),1天(2005年4月)。女方B曾经在电话及短信向A提起分手,并说欲和他人结婚,但A今年4月返回长沙时,两人没有当面谈及分手一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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