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觉得淘宝网站是否对受骗者负责呢?淘宝是否该给予赔偿呢?
更新时间:2005-04-28 21:12:06
问题描述:
你好!我于2005年3月11日和13日分别在杭州的淘宝网站和一个户名为baobao089的卖家购买了钻石,一共达成了3笔交易,第一笔交易,她寄来了一个经广东省珠宝鉴定中心鉴定为合成氧化锆的假钻石,第二和第三笔的交易,她根本没有寄来任何东西,我的损失共10700元,还有钻石鉴定费100元,合计10800元。对于这件事我找过淘宝的负责人,他们说,我虽然使用了支付宝,但没有按支付宝的流程走,他们也不会负责。换句话说,淘宝网只对使用支付宝,而且按支付宝的流程走的买家负责,而对不使用支付宝的买家,他们就不负责了。作为一个消费者,我觉他有权利选择是否使用支付宝,而且网上很多出售贵重物品的卖家都没有支持使用支付宝,那是我曾经购买过钻石的经历,难道没有使用支付宝,而又受害了的买家淘宝就对她不任何责任了吗?淘宝作为一个交易的平台,我觉得必须具有一个完善的监管措施,只有这样才能保障网上购物的消费者权益,我觉得淘宝网监管非常不完善,主要表现在:当我正在拍卖钻石时,居然有很多会员在哄抬价格,甚至争抢购买,故意影响买家的求购欲,使买家从不想买变成立刻想买的那种心理,以为所拍的是好东西来的,在我购买钻石时明显就出现了一个叫“水晶知心宝宝”的会员,她先自己拍下了一件6300元的钻戒,告诉我是送给朋友用的,还说她叫了她妈妈到卖家的家里当面交易了,是真的,好东西来的,过了几天,我忽然看到买家baobao089的评价栏里有“水晶之心宝宝”的评价:收到货了,经检验是真的,东西很好啊。我信以为真,当我继续拍下卖家的钻石时, “水晶知心宝宝”又来和我争抢了,还叫我让给她。我每当拍下一件物品,都有一群会员来哄抬价格的,那些都可以叫做是骗子的帮凶,有的甚至是卖家多开了几个户名,专门用来哄抬价格的呢,有的也许是同伙吧,这个问题就要问问淘宝在审核注册和认证的资料了。还有,当时卖家并不支持使用支付宝,后来是我要求使用了支付宝的,但当我把钱打到淘宝上时,卖家就说必须钱到发货,也就是她点发货,我点收到货,那么卖家就能立刻收到钱,第二天才可以发货了,那时因为求购心切,也只好点了确定,我想问问,淘宝总是鼓吹支持会员使用支付宝,因为能安全支付,假如使用支付宝受骗了,淘宝全额赔偿,那么我是用了支付宝,但为何也会受骗了呢?淘宝也没有给我全额赔偿,支付宝的监管也是否失策了呢,卖家怎么可以在交易中可以随便填写任何发货公司和发货单号呢,既然卖家填写了发货的资料,淘宝也可以通过上网查询卖家的发货情况啊,这样的话,岂不是使很多买家通过支付宝直接转钱了呢,和没使用支付宝有什么区别呢,这样使很多骗子有机可乘了,那使用支付宝还能说得上安全吗?淘宝是否在这方面加强一下监管呢?例如快递的必须经过3-5天,才可以让买家点收到货呢,平邮的经过7-14天,这样也可以大大减少买家的损失了,淘宝为何不这样做呢?对于我所受害的这件事,淘宝网是否进一步完善一下监管力度呢,假如如此下去,那么淘宝网就不是一个交易的平台了,而是一个骗子聚集的基地了,对于淘宝网的监管不完善,导致我造成一个巨大的损失,淘宝应该给予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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