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在我们该如何让她把应给我们的养老保险金给我们?
更新时间:2005-05-10 18:40:15
问题描述:
我们是昊健药械有限公司的正式职工,在其下属的一个药店就职,由于频繁地更换董事长,我们的养老保险金问题一直没有解决。 公司是96年成立的,有姓任的担任董事长至2002年,在这期间有本店承包人所应付的养老保险金和个人部分全部交到公司,而公司没有交到社保处。到2002——2005年四月由姓苏的担任董事长,其妹也就是本药店承包人一直没有给我们交养老保险金。 2005年四月14日,由于本公司又重新由姓任的接任董事长位,本药店承包人突然宣布要将本药店转让给另一个人,我们认为她有意不给我们交养老保险金,转让药店是假,逃避责任是真,所以都不同意她转让本店,我们要求她清算她应付给我们的养老保险金。她说:“如果谁离开本店,就给谁清算。”我们都决定离开这个店,回到公司,让她清算。由于公司的帐被提到公安局,我们无法找到已交过的凭据,让她出示她已交过的凭据查帐,她以种种理由不与清算,也不让我们上班。
承诺:保障您的权益,解决您的疑惑,我们的律师为您提供专业服务,5分钟内响应
立即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