请问律师:1.我受伤是否工伤2.由于公司宿舍厕池破损而导致受到伤害,公司是否要承担责任3.在休息时间公司是否支付工资.医药费.营养费等4.如果伤好后导致行动不方便,公司是否要
更新时间:2005-04-21 17:10:58
问题描述:
2005年4月1日晚上10点半左右,我在公司宿舍(公司宿舍不在公司厂房内)冲凉,由于洗手间位置较小,不小心把脚踏进厕池之内,而刚好厕池有一处破损.所以把右脚脚筋割伤,大量出血,在医院诊断,右脚筋部分断裂,住院约16天,大约要休息一个半月至两个月左右,住院费用约3400元,意外保险大约赔偿2000元,公司不认定为工伤,所以在休息时间工资不支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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