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抚养人生活费62010元,被抚养人生活费10600元,还是不负钱
更新时间:2005-04-28 11:40:38
问题描述:
2003年7月21日,一场突如其来的
交通事故降临到我大姑夫身上。我大姑夫名叫李//,为生活所迫借款买了一辆大货车跑运输。开始上路才几个月,生活刚刚好起来。可是老天总会一些好人有所吝啬,一场突如其来的灾难本来并不富裕的大姑家彻底崩溃了。 车祸是这样发生的: 2003年7月21日,徐--(肇事司机)受雇郑--(肇事车车主)驾驶浙H--全挂车,从江山往温州,当日2时10分,途经--处,与我姑夫驾驶的--号平头大货车发生碰撞,造成我姑夫和我小叔(王-)当场死亡,乘客薛--(货主)受伤。两车货物,道路损坏及两车不同程度损坏的重大交通事故。后经
青田县公安局交通巡逻警察大队勘察认定徐--(肇事司机)负该事故的全部责任。受害者李--及乘客王--。薛--没有任何责任。 事故发生后,经浙江省青田县人民法院审理判决如下: 一。被告**赔偿原告李**家人死亡补偿费79560元,丧葬费2000元,被
抚养人生活费62010元,原告参加处理交通事故的误工费756元,交通费7000元,住宿费2066元,共计人民币153392元。 二。赔偿王**(我小叔)家人死亡补偿费79560元,丧葬费2000元,被抚养人生活费10600元,原告参加处理交通事故的误工费756元,交通费7000元,住宿费1080元,共计人民币100996元。 三。赔偿给李**家人车辆损失111100元,还有货主的赔偿等。限于本判决生效之日即支付。 本以为能从金钱上可以帮助我可怜的大姑家安静的度过余日,可是判决书下来了,那赔偿费直到今天也没负。后来我大姑起诉了好几次,都是如此判决,可是肇事车主还是不负钱,他总是借出差躲着不肯上庭,他的车有保险,可保险公司只说赔偿其中的一小部分,我大姑整天在外面为此事跑个不停。三个女儿也因生活而辍学,只有一个小儿子在一个封闭的学校里读二年级,三个女儿陪着大姑在外面边打工边向法院起诉,现在正在起诉保险公司希望能得到赔偿,可怜她们三个里最大的才16岁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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