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在因为感情不合经常争吵提出离婚,他要求我退还当初订婚时的一切物品,我的嫁妆分给我,商铺给我但要还清他父母当初投入的7000多块钱。我现在想问我们离婚财产怎么样分配才合理呢?
更新时间:2005-03-18 21:52:45
问题描述:
我和他在2003年5月18日结婚的,结婚前我们恋爱了7年。订婚的时候他们家以一条黄金项链、一条黄金手链、一枚白金钻戒还有5000块人民币做为订婚的物品,我的嫁妆大件有电冰箱、全自动洗衣机、微波炉、床上7件套等。到去年的十二月底我们在安宁铁院附近租用了一间9平米的小商铺,这间商铺他的父母投入了7000多块人民币,我的母亲投入了5000块人民币。现在我和他居住的房子的房产权是他爸爸的名字,建筑面积46平米左右。现在因为感情不合经常争吵提出离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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