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现在想让车行把我买车的钱人民币6300元退还给我,不知道他们到时会不会以发票为借口不把钱退还给我。
更新时间:2005-03-03 13:19:30
问题描述:
我于2005年2月13日某车行以陆仟叁佰元人民币购买了一辆由珠海珠江工业有限公司出产的两轮摩托车。2005年2月23日去车管所办理入户手续,经车管所工作人员查此车合格证档案后,说合格证已被撤消,如要入户必须去换另一台车才可以。我听后马上就到车行反映此情况,车行工作人员说这是厂家的问题,他们进回来的一批车都是这样的即使换车也没用,现在国家要重审合格证,要等国家把合格证批下来后才可以办理入户手续。车行工作人员说厂家曾经发过传真给车行说大概要一个月左右合格证才可以批下来,工作人员让我们等到三月底看一下。车行的工作人员当时也把厂家发给车行的传真拿给我看,传真的日期是2005年2月1日,但是我买车的时候已经是2005年2月13日,明明知道客户买这些车都不能入户,为什么还摆出来卖,这不是明摆的坑蒙拐骗行为吗,更何况没有合格证的就属于假冒伪劣产品。我真的是感到万分的气愤,要求他把我买车的钱人民币总计六千三百元退给我,他说退钱是不可能的,除非厂家把车收回去把钱退给车行。购车的发票上写着单价是三千元,当时我就问开发票的人为什么这发票上只写三千元,我买车时明明是付了六千三百元的,他说这样对你对我都好,你我缴纳的税都会相对的减少,所以我就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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