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网吧现营业执照名称为:个人企业独资营业执照。是否意味着企业法人为唯一决策者?2双方所定的是口头协议,但我有合作期间双方经手记录的收支及利益分配原始账单。此账单可否作为双方合作经营的依据。3
更新时间:2005-02-05 12:30:44
问题描述:
01年5月我的合伙人一人开设网吧,拥有电脑15台。同年9月主管部门规定网吧规模30台以上,他无力添置电脑达到规定规模,找到我邀请我投入15台电脑加入合作经营。我补偿合作前他部分费用后,双方口头商定共同拥有经营管理权利义务并合作至今年一月。后双方产生矛盾。现他提出将营业执照及他本人部分财物转让他人(现他为企业法人),并且不保证受让人受让(成为企业法人)后保持本人继续参与网吧经营的权利。本人认为本人参与经营是经其法人同意加入并支付了其间办理各项证照的费用,因此不管其转让与否,本人均有权享有参与经营的权利。在其不与本人协商,并且不保证受让人后保证本人继续参与经营情况下决定转让,本人扣押其部分财物作为自救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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