请问:1.我有义务去查清产权所有人吗?如要如何去查?该所作为管理人,可以要求其单独全部赔偿吗?我应列谁为赔偿义务人?2.医疗保险是我父亲交纳保险费享受的,报销了的部分不用赔偿吗?谢谢!
更新时间:2005-01-18 11:20:37
问题描述:
我父亲在散步时走到一招待所楼下(该建筑为九层楼高,一层为商铺,二层以上为商用住宿,九楼曾因火灾导致外墙批荡脱落),被掉落的批荡砸伤头部,送院抢救并进行头部手术,现起诉该招待所及其负责人。该所称:1.该楼有多个单位是产权所有人,但房产证尚未办好(估计该楼产权有纠纷),要赔偿要追加其他产权人为被告。法院亦要求原告查清产权所有人。2.我父亲享受了医疗保险报销部分的医药费不予赔偿。
承诺:保障您的权益,解决您的疑惑,我们的律师为您提供专业服务,5分钟内响应
立即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