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购买了济南**城的房屋,不符合《民用建筑设计规范》中关于地下室6.3.2中地下室管道下沿距离地面高
更新时间:2023-01-14 23:28:20
问题描述:
律师,您好。我有个
房产纠纷咨询您麻烦您了。
2009年7月,我购买了
济南**城的房屋,开发商捆绑销售了地下室总价150162元。2020年1月份,房屋交房,地下室因质量问题(楼顶部铺设管道,部分高度距离地面1.7米,不符合《民用建筑设计规范》中关于地下室6.3.2中地下室管道下沿距离地面高度不得低于2米的限制)因此我拒绝收房并提交退房申请。对方济南**置业有限公司通过申请,并收走购房收据等退房手续所需资料,开始走退款流程。
退款从3月份至今依然没有到账,开发商以过程繁琐签字牵涉人员较多,迟迟不予兑现,拖延的态度非常明显,我想寻求一下解决的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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