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由于孩子生父没离婚前经常有欺骗钱财行为,所以我想请问律师先生,如果我起诉他,应注意那些问题才能使房子落在孩子名下。2、在没还完贷款的情况下,他应提供什么手续办下产权并更名,怎样能够控制他不再把房子
更新时间:2004-12-02 13:11:27
问题描述:
我与原配偶1998年离婚,我抚养3岁孩子,法院判决孩子父亲偿还我父母7.2万元欠款,并支付孩子300元生活费,共计13.2万元,至今分文未付。孩子近几年先后患有肾病和先心病,治疗等费用花费近5万元。今天孩子生父(现再婚)拿来一份购房合同(即将进户),说给孩子一套房子作为偿还,此房为抵偿工程款房,只有首付款发票5.6万元,其余13万说是要按揭贷款,贷款由他还,购房合同书上是他的名字,但是没有提供贷款证明,也没提出如何更名和办理产权证。另外,孩子生父拒绝提供他本人现住址和联系电话,七年来只这次露了一次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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