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现在谁是书的拥有者?2、书什么时候能还给我?3、找不到偷书人怎么办?4、派出所不将书扣压有错误吗?5、已经一个多月了,我图书出租的损失谁来负?6、目前这种情况我该怎么办?
更新时间:2004-11-28 18:55:13
问题描述:
我开了一家书店,出租漫画书,10月24日我在另外一家书店发现了我们书店的漫画书,经查点共计42本,约值600到700元。当时我问此书店老板,书从何来?老板答:“一中学生卖给自己的。”我说这些书是我们书店的,要求他们退还,但老板说这是他们花5元一本购买的,面对此景,我只好报警,15分种后靖和街派出所2位民警赶来,问明情况后说:“你们先把这名中学生找到,书先放在这里,你们两家书店先把书登一下记,找到后再处理。”就这样两位民警走了。然后我们开始登记。登记到最后,我们有10余本书发生意见分歧,各自认为是自己的书,为此争执不下,我只好再次打电话给民警,民警10分钟赶到,在民警面前我拿出我的证据----我店漫画书都是用电钻钻眼然后再穿绳装订的,而他们书店则是用锥子扎眼再穿绳装订的,二者区别很明显,最后民警鉴定后认定这些书是我们书店的,而对方书店面对我们的证据也承认了是我们书店的书,登记完,民警对我说:“好了,你先回去吧。” 而我走后2位民警却没有立即离开。此事直到今天依然没有做出解决,期间我找过派出所,告之我偷书的人还没有找到,让我回家继续等候。我请求先把书扣压在派出所,这位民警也没有同意。我也找过那家书店,老板说没找到人。在我刚要走出店门时,老板叫住了我,说:“如果人一直没找到怎么办?”我说我也不知道,看派出所怎么处理吧,反正我只想拿回属于自己的书。他说:“书拿回去肯定不好使,我的损失怎么办?” 我说现在别谈论这些,最主要先找到人。这时,他说了一句意味深长的话:“如果我说你这些书是卖给那个小孩的呢?”我十分气愤,此人竟这样不讲理,所以我扭头就走了。直到今天我的书还在那家书店里放着。我不明白为什么我的书要放到别人的店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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