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时未立遗嘱。赡养老人的小儿子夫妇后由其大女儿抚养。小儿子的大女儿也无其他房产应该如何处理?
更新时间:2020-08-16 10:55:29
问题描述:
您好,需要咨询下祖业产分割问题,老人有两儿一女,生前由最小儿子赡养送终,当时未
立遗嘱。只把房产证分成三份。女儿出嫁后从未居住过,后续大儿子过世,大儿媳把房屋部分出租后也未居住。赡养老人的小儿子夫妇后由其大女儿
抚养。目前老人的两儿一女也已过世(包括老人两儿一女的妻子和丈夫),目前部分房屋仍由大儿子的孩子出租,剩下部分只有赡养过老人的小二子其大女儿居住。由于老人的小儿子与儿媳得了很严重的病,为了治病当时老人的小儿子其大女儿把自己房产出售了。目前无其他房屋可以居住。上一代和上上代老人都不在了。老人的大女儿的三个孩子要求分割房产,但目前房产无拆迁也无出售。小儿子的大女儿也无其他房产应该如何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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