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开发商是否已经违法物业管理条例2,在通过房地局的许可外,是否需要通过业主同意才可以在业主产权范围内施工3,是否可以起诉要求房地产开发商立即停止在他人产权内的施工4,对物业公司无作为该怎么办
更新时间:2004-10-25 15:35:02
问题描述:
之前状况:竹苑小区1栋,1-3楼面朝街在小区外,属于商用,4-6楼住户通过小区楼栋,并且在购买时共滩了1-3楼的楼梯共滩面积,也就是说,1栋居民在购买时比其他楼栋多共滩1倍的共滩面积,1栋居民拥有共滩面积的产权事件发生:房地产开发商在9月未经过1栋业主允许,在楼栋2-3楼开门之后经过和房地产开发商的交涉,他们提出:2-3楼改成民用他们是得到了房地局的许可,在房子卖完后会给一定的补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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