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种未给员工依法缴纳保险的做法合法合理吗?还有就是本人自上岗后的这四个月内,我能否单方面解除合同并拿
更新时间:2020-08-25 13:54:38
问题描述:
你好!我是怀柔区的一名保安,我们这边的工作概况如下:首先,工作时长十二小时并且为站岗,如有发现坐着或岗位影响不够好则罚款300元起(月工资3300且无假期)其次,公司变相实施“零保险、零劳保”的政策,招聘时说是3000的基本工资,但实际是“2000基本工资+1000保险费返还至工资内”,请问,这种未给员工依法缴纳保险的做法合法合理吗?还有就是本人自上岗后的这四个月内,频道出现心口痛、流鼻血、胳膊褪皮起水泡等一系列症状,告知领导后只是敷衍了事,严重时,只能自己请假、药费自理!如此,我想咨询下,我能否单方面解除
合同并拿回所有属于我的劳动报酬?感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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