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我和老板签的这个合同是否有效?如果没效,怎样才算有效?2我怎样才能拿到自己地工资?3老板这样做是否已经违反了合同?
更新时间:2004-11-17 08:56:58
问题描述:
我在郴州收拾承包了一个建筑工程(综合楼)的木工装模工程,工程总面积大约9400平米(共12层)。当时签定的合同是说明的付款方式为:自工地开工之日起至完成工程第五层止,按工人人数每人每天发生活费14元(不含特殊情况付款)。自工程第六层到主体完工(含第六层),每完成一层老板付当层的80%工资给我(不另付生活费),主体完工验收一个月内付总工资的90%,两个月内工资全部结清!可是自完成工程第六层起,老板就以种种理由推脱不肯付80%的工资,只是付点生活费给我,工人都极端不满,几次想要停工,都被我劝住了,因为我觉得主体完工验收后,老板应该就没有理由推脱了。到现在主体工程早已完工而且已经验收!但,老板还是以各种理由拒绝和我结帐!由于老板一直拖着不肯和我结帐,工人在主体完工后就陆陆续续的走了,导致现在还有一些楼面上的附属工作没有做完。现在他就以这个为借口,既拒绝和我结帐,又不给我生活费!说我一天叫不到人来做事,就一天没有生活费给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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