还是一直想离婚,算不算合法的分居条件呢?是不是要承担两个孩子的抚养费和其他相关的费用?
更新时间:2020-07-31 10:03:20
问题描述:
你好,律师,我想咨询您一些关于
离婚相关的事情。若您有时间请你阅读一下以下的具体情况,在此感谢!
具体情况:我姑姑想离婚,但是我姑父不想离,离婚原因是因为我姑父经常家暴我姑姑,家暴不是一次两次,是这么多年一直是这样对她的,但是我姑姑又没有留下任何姑父家暴的
证据,在这种前提下我姑姑实在是忍受不住了,就提起诉讼要离婚,在2020年7月28日,通过法律开庭,法院以证据不足,撤销了诉讼,我姑姑也不想会姑父住的那个家了,就一个人在年前(就是2019年末)就去广东打工去了,两个孩子就是姑父带着,一个18岁,一个5岁,我姑姑也不想回家,一直在广东打工,但是我姑姑还是一直想离婚,就是离不下来,也不想回去收集证据,于是我她就想通过分居超过两年这一条离婚条件来达到离婚的目的,现在我想问一下:
1、怎样才算分居?她一个人在广东厂里打工算不算合法的分居条件呢?
2、是不是这样分居两年可以通过法律的手段来强制性里的离婚呢?
3、在分居期间是不是要承担两个孩子的
抚养费和其他相关的费用?
4、在分居这段时间里要主要什么事情才会对自己一方有利?
5、两年后怎样证明已经是分居两年了?是不是一开始就要备案从这时开始分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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