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们本着多一事不如少一事的原则,但是对方并不满意,并且提出不赔偿就举报我们,请问这类事情怎么用法律所
更新时间:2020-07-30 23:45:11
问题描述:
奶茶店外卖单,顾客拍照片过来说吃出了苍蝇,但是我们店里并没有苍蝇,而且是一只完整的苍蝇,我们的奶茶是搅拌机充分搅拌的,就算有也不可能是完整的,而且是纸杯,无论是逻辑还是操作上都不可能存在,我们本着多一事不如少一事的原则,提出了十倍的赔偿金价格,但是对方并不满意,强烈要求索赔一千,并且提出不赔偿就举报我们,在外面损害公司名誉,请问这类事情怎么用法律所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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