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村拆迁一宅两户,农村遵循国家政策一户一宅。按照重庆农村宅基地标准一人25地平方。是否可以根据同村政策在赠予回来一户一
更新时间:2020-08-24 09:22:57
问题描述:
农村遵循国家政策一户一宅。一个四口之家,父亲母亲儿子女儿。按照重庆农村宅基地标准一人25地平方。三人之下75平方,3-5人25平方一人,五人以上就是125平方。根据派出所户籍管理必须有独立房子应为什么原因才能分户,那么父母就应该赠予孩子一部分比如30平方。但是孩子人大了需要
结婚生子,要建房,原有30平方不够,就需要扩建,扩建就是连体房,扩建不了。如果拆除原房,那么父母的房子就存在安全隐患,拆不了。异地重建遵循一户一宅政策就子能建45平方。这样对于
城市规划乡村不美观。如果建75又不批宅基地。那么是否可以根据同村政策在赠予回来一户一宅。或者赠予一年可以收回,在一年之类把户口分开在收回。或者家里有农转非的老人,城镇户口没有住房,落户父母名下刚好保证100平方。儿子从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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