但是打人男子并没有对我妈做出任何赔偿,怎么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是不是必须请律师代理?可以申请法律援助
更新时间:2020-07-30 15:12:59
问题描述:
我妈今年65岁,上月和同村一个30多岁的男子发生口角,被男子 打了两拳头部头晕倒地,当时沿有意识。因拿下的地上和积水泥沙,男子边用脚把水和泥沙往我妈脸上踢边说国呛死她,我妈终因被打头部和呛水晕倒在地上。后被路过的人发现叫救护车送到了医院,并做了相关的检查和治疗。打人男子自己打电话报警承认自己打了人,并被派出所带走。因男子家属态度恶劣没有调解的可能,我们要求追究其法律责任,派出所做出了拘留10天罚款500元的处罚,然后就说结案了。但是打人男子并没有对我妈做出任何赔偿,就连医药费都是我们自己出的。男子现在还在村里宣扬打了人,派出所也只是罚500元结案,根本不用怕。影响实在太坏,也太气人了,我们也不服,感觉人身安全没有得到有效的保护,也没有得到任何赔偿。请问接下来我们该怎么办?怎么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如果要提起民事诉讼的话,该怎么做?又该提起什么诉求?事情比较小,法庭会受理吗?是不是必须请律师
代理?可以申请法律援助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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