借条借款人和,支付适当利息给被借款人,判写借条的单个人归还欠款,能用2012年的借条从新再追诉其夫妻中的另一方来共
更新时间:2020-08-05 08:00:53
问题描述:
夫妻共同做生意,2012年单方借款,写了借条,支付适当利息给被借款人,到了2019年从新又重复写了一张借条,之后就不付利息也不还本金了。用2019年的借条向法院起诉,判写借条的单个人归还欠款,可是单方无能力完全还清欠款。能用2012年的借条从新再追诉其夫妻中的另一方来共同归还借款吗?谢谢您的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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