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担任企业法人代表,是否可以采取一些措施,是否可以终止与其的合作
更新时间:2004-09-28 14:15:40
问题描述:
我准备与其他二个人共同开设公司,我占40%股份,其余二人各占30%。我担任企业法人代表,并且我是公司业务方面的专家,业务几乎都靠我。我想与其他人合作,今后难免会出现问题,而对一手创办的公司放弃也十分可惜,我是否可以采取一些措施,当发生矛盾时候,可以通过购买其他人的股份,而消除公司的茅盾。另外做为公司法人代表,当出资合同到期后我是否可以终止与其的合作,单方退回其投资的金额和在合作期间内按比例所获得的盈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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