多卖就多给,相关部门要求双方当事人必须要按手印才可办理,是否能赢?
更新时间:2020-07-15 18:31:53
问题描述:
你好,我想问一下:甲1和甲2是哥俩,2005年左右,甲1因工作原因,未告知妻子的情况下,擅自把自家的林地过户到哥哥甲2的名下,并告诉甲2好好管理,将来卖钱了,多卖就多给,少买就少给你点。这些年甲2将一部分林地开垦种参,一直种到2016年,期间也陆续种了一些树苗,树苗由甲1提供,种植人工费由甲2提供,后因国家政策要求退耕还林,全部种上树。因甲2之前开垦了一部门农用地,2016年后,甲2开始种地。2020年,甲1生病,其妻子发现自家林地已过名到甲2名下,林照在自己家中保管。后甲1的妻子想将林地要回,并过到自己的名下,甲1妻子让相关部门写好转让协议并签字后,甲1拿着协议去找甲2签字,甲2签字后,相关部门要求双方当事人必须要按手印才可办理,于是甲1拿着协议去找甲2按手印,结果甲2不同意按手印,要求甲1支付多年的管理费。请问该协议是否有效?若此时甲1在甲2的签名处按上手印,让相关部门办理了转让手续,将林地过户到甲1妻子名下。当甲2知道林地已过户后,起诉到法院,请问甲2是否能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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