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其司至今未開立(不願意開立)工作事故單給我們,而無公司及社保單位的介紹信或評殘單,東莞評殘醫院不予以評殘,而無科學的評殘依據,怎樣得到傷殘級別?2.如果其承包公司終究不願出據工傷事故單給我們,或拒
更新时间:2004-09-13 20:06:55
问题描述:
我的姐夫在石碣鎮一家食常承包公司(未註冊登記)工作,工种為廚師,在去年的11月份在工作場所(工作時間內)因地板滑倒摔成左髕骨骨折及破裂,並安裝了一根鋼管在體內.當時住院了20多天,並由公司支付的14000元的醫療費,而依醫院規定,今年11月份需再次住院取出鋼管手術,費用應該還會由公司負責.但現在我們但心的問題由:因為其承包公司不屬於合法公司,當然就沒有給員工購工傷保險,而姐夫傷勢已經是事實殘級(走路拐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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