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请问一下,这样的费用算不算是公司帮我支付了额外的费用?什么样的情况才算?2.法院判违约金是按照我填的工资单上的金额来判还是依据什么?3.我没有办法举证我的实际工资数额,怎么可以叫他们补交四金呢?谢
更新时间:2004-08-25 08:34:49
问题描述:
昨天,8月18号,公司老板找我谈话说如果我要走就必须交两位给他们,并说如果我不给,他们就不给我退工单和把我的户口变成黑户。我的户口引进是属于应届大学毕业生的那种情况,靠蓝表进来的,公司花费了手续费50元和第一年的档案管理费480元。
承诺:保障您的权益,解决您的疑惑,我们的律师为您提供专业服务,5分钟内响应
立即咨询